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19 16: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2       报名截止:2021-08-05
为加强澄迈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澄迈县卫健委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总人数62名,其中澄迈县人民医院2名,澄迈县人民医院“县属乡用”2名,澄迈县中医院11名,澄迈县妇幼保健院1名,澄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名,县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站1名,基层医疗机构岗位30名。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其中澄迈县人民医院、澄迈县中医院为财政差额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县属乡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县属乡用”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招聘2人,使用澄迈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县属乡用”聘用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同等享受我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激励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返回县人民医院,返回后工资待遇按照县人民医院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岗位。计划招聘6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组织管理,愿意到我县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无重大医疗或公共卫生事件差错和事故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澄迈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除年龄条件外)的时间计算,均以首次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澄迈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册人员或属于我县公开招聘,且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身体条件不符合医学报考体检要求的或不能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后续招聘相关公告以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发布为准,考生请及时关注并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8点至2021年8月5日17点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4)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模板参考附件3);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6)其它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参考附件2)。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021年8月5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注册报名的考生根据审核意见,需于2021年8月10日17:00前补齐资料,2021年8月10日17:00系统准时关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联系报名处工作人员,逾期不受理。
5.打印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6.基层医疗机构岗位采取统一选岗,报考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考生在报名时填报招聘职位名称,通过考察的考生在同种岗位内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择岗,确定服务单位。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执业职称高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职称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除基层医疗机构岗位外的其他岗位采取定岗报名。
7.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招聘岗位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职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方式
1.考核招聘
(1)采用考核招聘的岗位详见《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1:1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招聘中,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的,按职称高的优先确定入围人员,若职称也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员,两者均相同的则加试确定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4)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招聘
(1)采用考试招聘的岗位详见《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招聘,各部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注:此处比例仅作为笔试结果筛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招聘计分方法
参加考试招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认,笔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认。综合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5.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模板参考附件3);
6.其它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核招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招聘由此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符合面试资格人员。
(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审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核实。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以入编之日计起,服务期限未满五年的不得办理调动。
澄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招聘岗位(即《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序号13、14、15)受聘人员未考取对应执业资格证的,须三年内获得对应的执业资格,三年内尚未获得对应的执业资格者给予解聘。
五、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用,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其余经费由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电话咨询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86号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与监督电话:0898-67611944
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898-67611944
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898-67607215
县中医院咨询电话:0898-67615726
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898-67623539
会计核算站咨询电话:0898-676306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